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果园街道路工程-输灰等管线迁改工程(通郊南路-红星路)、红星村棚改项目输灰管线迁移改造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第三标段

发布时间: 2024-03-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08 00:00:00 项目编号 SG0100G2402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01 开标时间 2024-04-01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矿渣微粉,市政,房建
相关产品 果园街道路工程-输灰等管线迁改工程通郊南路-红星路、红星村棚改项目输灰管线迁移改造工程-红星街至红星南北路2段、红星村棚改项目输灰管线迁移改造工程-红星南北路2至电碳路现状管线段
联系方式
2收起
余阳 0451-81798908
徐晓宇 0451-51078797
正文内容

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果园街道路工程-输灰等管线迁改工程(通郊南路-红星路)、红星村棚改项目输灰管线迁移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00G24027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果园街道路工程已由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果园街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哈住建发[2023]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投入和专项债卷资金红星村棚改项目输灰管线迁移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果园街道路工程-输灰等管线迁改工程(通郊南路-红星路)、红星村棚改项目输灰管线迁移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东三环区域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期)果园街道路工程-输灰等管线迁改工程(通郊南路-红星路)、红星村棚改项目输灰管线迁移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建设规模:

2.3.1果园街道路工程-输灰等管线迁改工程(通郊南路-红星路):新建管线单线长度约0.53km,起点为通郊南路与果园街交口,终点为果园街与红星街交口东侧与现状哈热输灰管线交叉处。包括:2条中水管线管径DN700,3条粉煤灰管线管径DN400,1条灰水回收管线管径DN500,2条10kV电力电缆,2条供热管线管径DN200。包括以上全部管线主体工程、附属工程。

2.3.2红星村一期棚改项目输灰管线迁移改造工程:新建管线单线长度约1.33km,起点为果园街与红星街交口,终点为果园街与电碳路交口北侧398m处。包括:2条中水管线管径DN700,3条粉煤灰管线管径DN400,1条灰水回收管线管径DN500,2条10kV电力电缆。包括以上全部管线主体工程、附属工程。

2.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30日,共121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共划分3个标段

2.8.1第一标段:果园街道路工程-输灰等管线迁改工程(通郊南路-红星路);新建管线单线长度约0.53km。

2.8.2第二标段:红星村棚改项目输灰管线迁移改造工程-红星街至红星南北路2段;长度约0.63km;

2.8.3第三标段:红星村棚改项目输灰管线迁移改造工程-红星南北路2至电碳路现状管线段;长度约0.70km;

2.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3.1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者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如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的需后附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2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根据工程需要建设方可以要求中标单位增加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4.4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完成整改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5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将被否决;

3.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030817时00分至2023年03月15日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1日8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款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8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哈尔滨市兆麟街125号

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0号

人:余阳

0451-81798908

 

招标代理机构:中玺嘉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4756号民生尚都祥园c3栋1号商服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 栋1单元11层1101号

人:徐晓宇 

   话:0451-51078797

电子邮件:zhongxi2014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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