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互通立交连接线提级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白银市平川区交通运输局 | 地区 | 甘肃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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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项目编号 | GSQY-2024-002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08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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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互通立交连接线提级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240308-047820-2
招标编号:GSQY-2024-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6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互通立交连接线提级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以 《关于 G6 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互通立交连接线提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交许可〔2023〕344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以 《关于 G6 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互通立交连接线提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甘交许可〔20213〕519号) 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以 《关于 G6 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互通立交连接线提级改造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甘交许可〔2024〕114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白银市平川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交通运输厅安排车辆通行费 3000 万元用于响泉口收费站建设,其余建设资金由平川区人民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出资比例(%):/ ,招标人为 白银市平川区交通运输局 ,批复的招标组织方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为 甘肃千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等级:(一)G6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互通立交连接线提级改造工程位于G6京藏高速K1465+200处既有G6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收费站,终点位于白银市平川区向阳路与世纪大道十字交叉口,与世纪大道相接,路线全长2.742公里。 (二)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 项目K0+000 至 K1+675 段( 既有G6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收费站至王家山路段) 路基宽度为24.5米, K1+675 至K2+742 段( 王家山路至向阳路段)路基宽度为38米。设计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设计洪水频率为 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30g,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 2014)和《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2112—2021) 等标准执行。
2.3 招标范围:
其他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
2.4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001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 工期等见下表: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备注 |
001 |
K0+000~K2+742 |
G6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互通立交连接线提级改造工程位于G6京藏高速K1465+200处既有G6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收费站,终点位于白银市平川区向阳路与世纪大道十字交叉口,与世纪大道相接,路线全长2.742公里。 |
2.5 服务期限: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包括施工期、缺陷责任期 2年 ,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2024-04-10 。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内各标段具体服务内容及对应的服务期限和要求,见下表。
招标类型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日历天) |
|
施工监理 |
施工阶段 (含施工准备阶段) 监理服务 |
施工期(日历天): |
180 |
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
缺陷责任期(日历天): |
365 |
|
(总服务期限)合计: 545 |
2.6机构设置:
施工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只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设立 监理工地试验室。
招标类型 |
监理机构设置 |
数量(个) |
标段号 |
监理试验室 |
施工监理 |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
1 |
001 |
设立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001 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 监理工程师 、其他资质 ,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001 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甘肃省 上年 年度公路建设项目 监理企业 信用评价中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申请标段的数量: AA级:1个、A级:1个、B或C级:1个 ,允许每个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 AA级:1个、A级:1个、B或C级:1个 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申请标段数量时,投标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甘肃省 上年 年度公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该年度或上一年度(该年度尚未公布时)公路 监理企业 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 A 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B 级及以下对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中各方最低的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2 投标人可通过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 http://ggzyjy.gansu.gov.cn )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 × 24小时,n≧5)。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3-08 18:00 至 2024-03-13 18:0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5 CA 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4267890 ,技术支持电话:0931-4267890。
4.6 其他补充内容: 无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 http://121.41.35.55:3060/login (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5.3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系统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01 09:00
5.4 开标系统网址: http://121.41.35.55:3060/login
5.5 项目G6京藏高速公路响泉口互通立交连接线提级改造工程监理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60/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2024-03-29 09:00; 网上开标地点,开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60/login
5.6 其他补充内容: 无
6.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甘肃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s://pzxx.ggzyjy.gansu.gov.cn/index),甘肃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gansu.gov.cn),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 ,上发布。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3 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