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34峨山路东延伸(沿江高速至芜宣高速)新建二期工程【G5011芜合高速芜湖市殷港互通立交】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地区 | 安徽合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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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024AFWGZ00270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08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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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S334峨山路东延伸(沿江高速至芜宣高速)新建二期工程【G5011芜合高速芜湖市殷港互通立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S334峨山路东延伸(沿江高速至芜宣高速)新建二期工程【G5011芜合高速芜湖市殷港互通立交】
项目编号:2024AFWGZ0027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3月06日
标段(包)名称: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S334峨山路东延伸(沿江高速至芜宣高速)新建二期工程【G5011芜合高速芜湖市 殷港互通立交】项目
标段(包)编号:2024AFWGZ00270
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安徽省公路发展项目S334峨山路东延伸(沿江高速至芜宣高速)新建二期工程【G5011芜合高速芜湖市殷港互通立交】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4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捌仟玖佰柒拾壹万零伍佰玖拾圆叁角整(¥189710590.3元)
质量: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工程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600日
项目负责人: 胡龙祥
证书名称和编号: 皖1342017201828956
项目负责人业绩:兴国至赣县高速公路北延新建项目主体土建工程第A6合同段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玖仟零零叁万壹仟叁佰陆拾捌圆玖角整(¥190031368.9元)
质量: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600日
项目负责人:赵斌
证书名称和编号:陕1612009200904463
项目负责人业绩: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第B6标段、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洪湖 段一期土建工程HHTJ-1标段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三街1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壹亿捌仟捌佰伍拾玖万捌仟壹佰玖拾伍元玖角(¥188598195.90元)
质量: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600日
项目负责人:
魏国涛
证书名称和编号:
京1112017201744131
项目负责人业绩:铜仁市沿河经印江(木黄)至松桃高速公路项目土建第六合同段
招标(采购)人名称: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芜湖市赭山中路8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183914490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09室
项目负责人:董培
联系电话:13801161847
公示期: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09室,联系电话:010-81168636,1380116184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邮寄地址:芜湖市赭山中路8号)向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311531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