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涪城区属)配套设施北部生态公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03-0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绵阳汇鑫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05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3-27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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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涪城区属)配套设施北部生态公园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国(绵阳)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涪城区属)配套设施北部生态公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涪发改固【2023】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绵阳汇鑫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绵阳汇鑫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绵涪发改固【2023】6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涪城区属范围)。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科技城集中发展区北部生态公园,公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389145㎡,其中公园绿地面积297536㎡,体育用地面积43208㎡,市政绿化面积484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公园配套用房约1284.02㎡,地下停车场约10780㎡,并配套建设公园绿道、广场、景观绿化、架空栈桥、儿童活动区、运动球场、智慧系统、城市家具,以及室外道路、地面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照明等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50日历天(含图纸优化及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为49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次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2.5招标范围:

1)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A.实施范围内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及深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与装饰、结构、亮化工程、钢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消防、电气及照明、弱电(含智慧设施)、幕墙、电梯、人防工程、景观桥、光彩工程、建筑智能化、装配式(如有)、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构件深化设计(如有)、绿色建筑、抗震支架、航空障碍灯、航空控高、高低压变配电工程、道路、附属用房、海绵城市设计、三网合一设计、标识标牌、环卫、充电桩、生活配套设施、河堤和其他市政交通道路桥梁专项设计、(深)基坑支护及降排水等施工图设计),如政府相关部门评审后要求增加设计内容,中标人无条件配合进行设计;

B.室外建筑环境的施工图设计(包括附属建筑、道路、景观、园林、运动场、健身区域等);

C.室外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给排水、通讯、室外供电系统、水循环系统、光彩工程、室外照明系统等);

D.总平综合管网、交通安全设施(含车位划线)、室内外导视(标志、标识)系统、厨房专项设计等;

E.建筑装饰、精装修设计:公共区域、活动区、公共用房、辅助用房、停车场、车库、办公区域、卫生间、门厅、走道、楼梯间、门卫室、看台、围墙、廊架等所有的精装修设计;

F.如施工图设计成果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环境报规调整、报规资料准备等,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G.配套及配建设计、红线内进线通道设计、项目周边局部或整体打造、建筑外立面效果等招标人要求的设计、其他配套及配建设计等达到项目交付需要的设计服务及后续相关工作;

H.上述范围均含二次深化设计所有内容,所有深化设计必须满足施工及使用功能要求。设计技术深度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I.均含需深化设计、专项设计、变更设计的所有内容,各专项设计方案必须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查或评审;

J.本工程建设红线外配套的市政雨污水管网设计,由本工程建设红线接至最近的市政雨污水接驳处,相应阶段的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机构的审查;

K.市政管网接口位置确定、施工用水及施工用电位置及容量的确定;

L.出具的设计成果文件需满足招标人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评审的须通过有关单位的评审及审查;

M.配合初步设计人落实初步设计、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提供现场设计服务,参与图纸会审、进行技术交底、提供设计变更,参与中间验收,参与工程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N.中标人需在招标人要求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含智慧系统设计)限额内进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不能降低招标人对于本项目有关品质、效果、功能、质量、安全、环保等的要求。若超过招标人要求的限额,中标人必须在不改变结构形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自行优化调整或重新修改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设计要求,因此造成的设计修改、设计返工、施工返工、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核施工图预算增加的工作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因中标人原因而导致费用超过合同约定的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施工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A.基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边坡支护、(深)基坑支护及降排水、抗浮锚杆工程等,均含专家论证;

B.建筑与装饰工程、精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工程、结构工程、基础、建筑与装饰、结构、钢结构、幕墙、人防工程、装配式(如有)、装配式预制混凝土构件深化设计(如有)、绿色建筑、道路、附属用房、海绵城市、河堤和其他市政交通道路桥梁专项节点等工程;

C.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工程、给水排水、消防工程、强弱电工程、电气及照明、亮化工程、光彩工程、暖通空调、电梯、建筑智能化、航空障碍灯、航空控高、高低压变配电、三网合一、抗震支架、厨房、标识标牌、环卫、充电桩、生活配套设施等工程;

D.总平管网、景观及园林绿化、道路、运动场、健身区域等;

E.其他: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排水排污、施工临时道路、停车场、道路铺装、场地平整、厨房、办公设备、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及污水排放系统、项目周边局部或整体打造等招标人要求的工作内容;

F.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保管和安装、调试;

G.编制施工图预算(并与施工图设计一并提交,若施工图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修改,施工图预算应做相应调整);

H.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验收备案、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以及项目移交工作,负责质量保修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工作,完成并配合招标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和结算审核等工作等。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现行规范设计要求、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定,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审查报告。

2.6.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市政公用工程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1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市政公用工程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60000分至202403102359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3   27    09  5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绵阳汇鑫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金家林下街68号  

   编: 621000  

人: 申老师

   话: 0816-2111817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8号2栋1单元21层2101-2105  

   编:  610000      

人:  谢老师  

   话:  18781100142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4   3    5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