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三分局精河光伏PC总承包项目部升压站冬施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单位 |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 | 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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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项目编号 | POWERCHINA-0105003-240017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06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公路,房建,混凝土 |
相关产品 | 商品混凝土 |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003-240017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精河光伏PC总承包项目部采购一批升压站冬施商品混凝土,采购物资拟使用建设工程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属“光热储能新能源”一体化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位于精河县茫丁乡,场址现状均为未利用地。场址附近有国道G30路过,进场现有公路与附近县道或省道相连,交通便利。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光伏PC总承包项目部所需一批升压站冬施商品混凝土。
2.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P8F100 | 600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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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30P8F100 | 100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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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40P8F100 | 500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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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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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0 | 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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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现场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2.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规格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2.4、交货时间:分批次供应,交货时间以询价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报价人须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内交货。
2.5.交货地点:新疆精河县水电五局光伏项目部工地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详见第三章技术条款。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2.7.1.1货物按立方米计量。在货物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买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7.1.2卖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买方该批次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2.7.1.3买方收到发票并认证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一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剩余5%货款留作材料质保金。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7.2合同执行期间的调价方式:本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予调整。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2.8.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保保证金0万元(本次询价不收取)。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报价人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具有有效期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2.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含生产厂家业绩),在2021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3.报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4.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3月12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4年3月13日16: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若不是“水电五局三分局”合格供应商的,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申报“水电五局三分局”合格供应商。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申报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个工作日24时止,申报期间报价人须及时与028-85689061联系。若报价人在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的,在开标前仍未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导致不能报价的,责任自负。”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土桥段229号
联 系 人:王娜娜
电 话:028-85689061
电子邮箱: 714557798@qq.com
物资使用单位:水电五局第三工程公司
联 系 人:李军
联系电话:15885782384(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此电话)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5681680
报价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