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西十高铁XSZQ-1标段项目钢绞线、型钢、水泥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0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西十高铁陕西段XSZQ-1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发布时间 2024-03-06 00:00:00 项目编号 ZTSHJXSTL-2024-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3-2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铁路,市政,房建,水泥
相关产品 型钢、钢绞线、水泥、普通缓凝硅酸盐水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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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波,杨冬冬 15665586032
正文内容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西十高铁XSZQ-1标段项目钢绞线、型钢、水泥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SHJXSTL-2024-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西安至十堰铁路站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十堰高速铁路DK8+561~DK263+043.23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4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西十高铁陕西段XSZQ-1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绞线、型钢、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西安至十堰(陕西段)高速铁路站前工程XSZQ-1标起讫里程为DK8+561~DK38+486.8,合同额24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3.865公里,桥梁23.749公里,房屋1343.92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浐河特大桥、魏寨特大桥、汤峪河特大桥、岱峪河1号特大桥、岱峪河2号特大桥,路基4段,全线铺轨(含湖北段正线及站线铺轨)、铺轨基地(与西康高铁共建,含一半铺轨基地建设费用)、XSZQ-2标段龙凤坡中桥、龙凤坡大桥9孔箱梁预制及架设。

2.2 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中标能力限制: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4.诚信要求

4.1 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 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 月6日至2024年 3月 11日,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xggzyjy.cn/)注册并按要求成功办理CA锁后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联系方式:029-88661241、4006369888)。

5.4 CA锁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投标后,供应商可在“标书下载”中点击“下载”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 3月 28日 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3月 28日10时00分,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9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sxggzyjy.cn/)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西十高铁XSZQ-1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祁波:18009232395

8.2报 名 联 系 人

杨冬冬:15665586032 座机:021-80277017

2024年3月6日

附表1:

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招标总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

1

XG-01

型钢

各规格

600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型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和2022年或2022年和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2份2021年以来由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同类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或同类物资至少2份2021年以来铁路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万元

2

GJX-01

钢绞线

1×7-15.2-1860

3938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以上,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和2022年或2022年和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及铁路最新标准;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提供2份2021年以来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份2021年以来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万元

3

SN-01

水泥

P.042.5普通缓凝硅酸盐水泥

18000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产品1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接受粉磨站投标,但是不接受不是唯一来源熟料的粉磨站进行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和2022年或2022年和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投标同类产品2021年以来由具有CMA或CNAS或CAL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要求的投标同类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同类物资至少2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份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或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对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①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②投标人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③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原件(签字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5万元

1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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