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集中监理标

发布时间: 2024-03-0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区 江苏省
中标单位 项目编号
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 2024-03-04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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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集中监理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市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已由常州市水利局常水计【2024】3号,常州市水利局关于2024年城防处土建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第一批)实施方案的批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市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集中监理标(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辖区范围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4年市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约1000万元,总工期365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2024年市级水利工程维修项目建设监理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对应建设投资金额:约900万元;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约3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约36个月,其中施工期约12个月(监理服务期与施工期同步),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无在建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名)。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信用等级要求:/

(8)其他要求:①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2023年8月-2024年1月之内任意连续3个月份),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或提前退休证明及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注:不再从原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58.216.50.99:8091/OP/Login.aspx)进行投标活动。下同。)

从本公告发布次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

4.1.1本标段为“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

4.2下载招标文件

4.2.1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注:不能进原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58.216.50.99:8091/OP/Login.aspx)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7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下载园地-文档汇总中“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5.2.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主页右侧(网址:http://58.216.50.99:8001/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见7.5条中的评标赋分表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文件需以项目批准监理收费费率进行下浮率报价,设最高投标下浮率为0%。本项目后期结算费用公式为:施工项目结算审计金额*项目批准监理收费费率*(1-下浮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监理取费:70分;总监素质:6分;监理机构组建:24分;其他因素:/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依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

监理取费(70分)

监理取费

(70分)

投标文件需以项目批准监理收费费率进行下浮率报价,设最高投标下浮率为0%。本项目后期结算费用公式为:施工项目结算审计金额*项目批准监理收费费率*(1-下浮率)。

赋分标准: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均价。(如有效投标价均价为下浮10%,则下浮10%为评标基准价)

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70分,并以此为基数,每高1%,扣1分,每低1%,扣1分。(如评标基准价为10%时,投标价为9.9%则扣0.1分,投标价为10.1%,则扣分0.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2

总监素质(6分)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6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水利工程维修总监且该工程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的,有1项得3分,最多得6分。

需提供①单份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②合同原件扫描件;③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3

监理机构组建(24分)

专业配置(16分)

1、投标人专业须齐全得6分(总监除外),具有水工建筑、房屋建筑专业的监理人员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每加1个专业得3分,最多6分。上述人员须需提供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2023年8月-2024年1月之内任意连续3个月份)

2、监理员有省部级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或监理培训证书,每1人得2分,最多得4分(除上一打分项投标人配备的水工建筑、房屋建筑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外)。上述人员须需提供相应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2023年8月-2024年1月之内任意连续3个月份)

3、提供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得3分,承诺在工时间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3分;最高得6分。

仪器设备

(8分)

拟投入主要检测设备包括:全站仪、水准仪、测距仪、回弹仪、经纬仪、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厚仪、砼温度测定仪,少1个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仪器设备发票)

(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由评标委员会抽取,先抽顺序签,按所抽顺序签由小到大的顺序再抽“有”“无”签,抽到“有”的投标单位即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其他内容

8.1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具体参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水基[2016]17号)执行: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2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中业绩须提供:①单份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②合同原件扫描件;③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验收证明材料为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等);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常州市工程交易网(http://www.czgcjy.com/czzt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78号红菱山庄

邮    编:2130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519-67881002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96号中创大厦4楼

邮    编:213000

联 系 人:常建强

电    话:0519-81580101

传    真:0519-8158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