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长汀镇道路修复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单位 | 海林市通村路建设指挥部 | 地区 | 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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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项目编号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01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公路,房建 |
相关产品 | 计价土石方、梯形土质排水沟、20cm水泥混凝土、18cm5.5%水泥稳定砂砾、5cm5.5%水泥稳定砂砾找、20cm级配碎石、旧、圆管涵、平、单柱标志牌3块、里程碑、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18cm5.5%水泥稳定砂砾20315m?、小桥1座、维修两侧搭板 |
海林市长汀镇道路修复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林市长汀镇道路修复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2023】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政府投资构成,招标人为海林市通村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林市长汀镇道路修复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海林市长汀镇
2.3招标范围:修复公路共计3条,建设总里程11.481公里。
2.4标段划分:工程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路线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海长公路-张明村公路 |
建设里程2.968公里,计价土石方564m?,4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0342m?,5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10342m?,18cm5.5%水泥稳定砂砾660m?,18cm5.0%水泥稳定砂砾710m?,粘层油9764m?。小桥1座(利用),维修两侧搭板 |
1777852元 |
红星林场-猴石村公路 |
建设里程3.693公里。建设内容:计价土石方7312m?,梯形土质排水沟2799m;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13190m?,18cm5.5%水泥稳定砂砾15402m?,5cm5.5%水泥稳定砂砾找平层7526m?,20cm级配碎石9099m?,旧路面碎石化 6300m?,圆管涵7道,平面交叉9处,单柱标志牌3块,道口标柱32根,里程碑3块 |
3821724元 |
火河公路-黄岗屯公路 |
建设里程4.82公里。建设内容:计价土石方3850m?,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17434m?,18cm5.5%水泥稳定砂砾20315m?,小桥1座(利用),维修两侧搭板,圆管涵10道 |
3406582元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最高限价:9,006,158.00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07月20日,计划工期:110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1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注:① 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大中修项目)。
②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也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财务要求:
(1)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2年度流动资产-2022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标段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社保缴费日期在2023年08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社保缴费日期在2023年08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 0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0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日28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4年03日28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130号)。
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8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日27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海林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53-7333509
招 标 人:海林市通村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海林市海林镇英雄街9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645355666
招标代理: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八条路295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16574939000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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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2年度流动资产-2022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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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营运资金要求的2022年流动资产、2022年流动负债均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如果投标人2022年度的流动资减去流动负债后的额度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 完成1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注:① 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大中修项目)。 ②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也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6)在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 |
注:
1.近三年是指2021年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社保缴费日期在2023年08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社保缴费日期在2023年08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 |
注: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2.应提供拟委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从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4.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5.提供社保缴费日期在2023年08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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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 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2022年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2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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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11)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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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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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⑥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⑦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⑧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⑩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③在2022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4.5投标人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9)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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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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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业绩:10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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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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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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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3 名时,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投标人业绩得分高且数量多的优先,若业绩得分相同且业绩数量相等的,按投标人年平均营业额高的优先。 以上按得分顺序留取前3 名参加第二信封评标。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为3名时,不再进行评分。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后,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排名的先后次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条 款 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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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施工总体 计划 |
8分 |
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4.8~6.4分;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6.4~8分。 |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20分 |
①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一般,得12~14分; 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4~17分; ③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17~20分 |
||||
质量、安全、 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12分 |
①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2~9.6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6~12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 |
1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12.5分。 |
|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 |
1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1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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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
10分 |
投标人均得10分。 |
履约信誉 |
15分 |
履约信誉 及信用评价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15分。 |
||
业绩 |
10分 |
企业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0分。 |
注:
1.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 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