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红岛街道2021年第二批市政项目(集团)-沥青混凝土-招标采购
招标单位 | 中建中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 | 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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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3-01 | 项目编号 | cscec20240228000055424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3-05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 |
相关产品 | 沥青混凝土 |
招标编号: cscec202402280000554245
报名截止: 2024-03-05 15:00:00
中建中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
ZX-红岛市政项目-沥青混凝土
招标公告
为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现就本招标公告所述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进行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 招标组织: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2 招标项目:红岛街道2021年第二批市政配套工程
1.3 工程地点:红岛街道办事处
1.4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沥青混凝土进行招标。招标人作为本工程总承包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分包商。
1.5 招标内容:项目施工生产所需沥青混凝土,具体数量以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2.1 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4 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 其他: /
2.7 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三、投标报名
3.1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上进行报名
(网址 https://www.yzw.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2 报名时间:2024年3月3日 ,以云筑网公示报名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3 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至少包括:企业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简介、近三年的类似合同业绩和信誉等。以上资料扫描件在云筑网报名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无附件或附件资料不全视为不响应我司招标公告,资审不予通过。
四、投标保证金(根据需求自行选择)
(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报名结束,且通过资格审核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万元整(大写:零元)。投标保证金保险仅涵盖投标阶段。
(二)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起至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日止期间撤消其投标文件的;
2. 提供虚假的材料谋取中标的,包括报价阶段发现涉嫌围标现象的;
3. 中标人在确认中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招标书要求与我司签订合同的;
4. 违反廉政承诺内容的;
5. 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的。
五、发布标书时间
5.1. 招标人将通过云筑网告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
人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以云筑网招标文件发放时间为准。六、结算方式
6.1 结算方式:按月度结算:双方每月16-20日对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所供货物进行数量、单价、金额的确认,办理月度物资采购结算单,全部供货完毕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向甲方现场代表递送结算资料,由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会审,并经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甲方公司采购管理部部审核,最终报甲方 集团采购管理部 审定,并加盖结算专用章为最终物资结算办理完成。乙方在接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积极配合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及甲方制度要求下共同完成结算手续的办理,否则,视为乙方无条件认可甲方单方面办理的结算手续,并具备法律效力。
付款比例:甲方按季度付款,每季度支付累计结算货款的60%,供货完毕后支付至累计结算货款的70%,竣工结算且双方办理完成物资总结算后6个月内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28日内无息付清余款。
6.2 付款方式:采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国内信用证、抵房或其他合法有效的付款方式(乙方承担全部贴息费、保理费、金融服务费及手续费等非现金、银行转账方式产生的额外费用)。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以物抵债,甲方可以在任一付款节点以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拟抵进的所有房屋)等财产抵顶当期款项。乙方委托专职收款人办理收付款业务,收款人必须取得授权,填写《分包商、供应商、租赁费付款申请(对账)单》,如乙方收款人有变动,乙方必须出具变更证明,并报甲方财务部门备案。每次付款时,乙方应为甲方留出10天财务办理支付手续的时间。
七、招标人联系人
7.1 联系人:商务经理李浩,电话 :15202602898
合约法务部招标岗李晓帆,电话 :15864212016
时间: 202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