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单位 | 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 | 地区 | 天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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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22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3-14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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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经济开发区雨污系统及道路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3]87号批准,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特别国债资金的方式解决。招标人为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污系统工程及道路配套设施工程两部分,雨污系统工程包括渠道疏浚14.58公里、河岸护坡修整34800平方米、修缮雨水排水口1处以及增设污水管道及增设提升泵等,同时新建泵闸、节制闸及雨水泵站各1座,并配合工程需要对坑塘进行清淤填平;道路配套设施工程包括改造停车位2677个、新建充电桩348套、安装经开区道路标识牌150个,并配合工程需要进行高压线路迁移等,建设道路2条,长度共计890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勘察标段名称: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勘察。建设内容包括雨污系统工程包括渠道疏浚14.58公里、河岸护坡修整 34800平方米、修缮雨水排水口1处以及增设污水管道及增设提升泵等,同时新建泵闸、节制闸并配合工程需要对坑塘进行清淤填平;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
(2)设计标段名称:宁河经济开发区水系连通工程设计。建设内容包括雨污系统工程包括渠道疏浚14.58公里、河岸护坡修整34800平方米、修缮雨水排水口1处以及增设污水管道及增设提升泵等,同时新建泵闸、节制闸并配合工程需要对坑塘进行清淤填平;;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发出设计通知书应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设计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9日,每日9时00分~12时00分,13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账号:12050167045200000254
开户行:建行天津广州道支行
户名: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注: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用途(资料费)
4.3 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前(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或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资料电汇凭证等以PDF彩色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jiantongqiu@163.com,并注明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网络获取,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4日09:30,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单晨
电 话:022-6959401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 号光电产业园2 号商务楼三层
电子信箱:
联 系 人:仇工
电 话:022-25856863(业务咨询)/022-66595088(文件领取)
邮 箱:jiantongqiu@163.com
日 期:2024年02月22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单晨
电话:022-69594013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人:郑颖颖 电话:022-69591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