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化龙镇西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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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19 00:00:00 | 项目编号 | JG2024-0398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相关产品 |
番禺区化龙镇西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
补充公告
番禺区化龙镇西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番禺区化龙镇西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编号:JG2024-0398)于2024年2月7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P5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商务评审评分标准修改详见本公告附表。
原文:附表
2.2.5(2) |
商务部分(100分) |
项目管理机构 (40分)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5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5分) |
具有市政或给排水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10年(不含)以上的得5分;6年-10年的,得4分;5年以下的得3分。取得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10年或以上的,得2分;6~9年的,得1分;1~5年的,得0.5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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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5分) |
①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②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3分: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5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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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5分) |
① 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②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3分:具备造价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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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负责人 (20分)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关键技术工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保障项目质量、安全及周边环境等要求,其中: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全部满足得20分,少1人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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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人员须按评审内容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2)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的授予或者发证时间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3)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4)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2024年1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不含子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5)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或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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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 |
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为止,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且造价在68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5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时间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的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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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1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5分;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 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取一次得分,不累计;最多得15分。 注:①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奖;省级及市级质量奖项指: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结构、装修、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②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③境外工程不予计算。④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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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15分 |
一、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奖项情况:每获得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 注:须同时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需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获奖证书以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无该证书的不得分。 二、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项奖项情况:每获得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注: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指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中国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设立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须提供科学技术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发证时间为准。①科学技术奖励发证机构须为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相关网站(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1.aspx?menuID=174&contentID=2863)或省级或以上科技行政部门相关网站可查询到的社会组织或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设立“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社会组织 ;②中国社会组织(如协会、学会等)需提供其在国家或省级科技行政部门网页查询信息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或提供发证机构符合科技行政部门要求具有设奖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其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站(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注:由于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属于试运行,平台名称及网址若有更新,以最新发布的为准。)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页;③社会组织颁发的科技奖项无法提供发证单位在上述相关网页查询信息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或提供其设奖资格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同一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只计一次得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奖项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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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5分 |
投标人自最新评审年度往前算,获得国家税务部门评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1)连续5个年度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8分; (2)连续4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4分; (3)连续3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纳税信用A 级纳税人”以国家税务 总 局 网 站(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须含最新评审年度(2022年度),中断不连续获得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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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认证、履约能力评价认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具有上述全部认证证书的,得7分; (2)上述认证证书缺少1项的,得4分; (3)上述认证证书缺少2项的,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查询结果的截图,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证书编号及注册编号与查询结果一致,不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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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10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的经营状况良好: 1、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55%(不含)以下的,得10分; 2、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55%—60%)区间的,得5分; 3、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60%—65%)区间的,得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企业资产负债率以企业对应年度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至今的年份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修改:附表
2.2.5(2) |
商务部分(100分) |
项目管理机构 (40分)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5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技术负责人 (5分) |
具有市政或给排水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10年(不含)以上的得5分;6年-10年的,得4分;5年以下的得3分。取得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10年或以上的,得2分;6~9年的,得1分;1~5年的,得0.5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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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5分) |
①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②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3分: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5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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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5分) |
① 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②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的,得3分:具备造价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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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负责人 (20分) |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关键技术工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保障项目质量、安全及周边环境等要求,其中: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1名,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全部满足得20分,少1人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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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人员须按评审内容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2)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的授予或者发证时间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3)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4)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2024年1月在本单位或其分公司(不含子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5)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或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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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工程业绩 |
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为止,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且造价在68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5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时间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的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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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15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5分;获得过省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过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 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取一次得分,不累计;最多得15分。 注:①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全国市政金杯奖;省级及市级质量奖项指:包括但不限于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结构、装修、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②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③境外工程不予计算。④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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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15分 |
一、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奖项情况:每获得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 注:须同时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需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获奖证书以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无该证书的不得分。 二、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项奖项情况:每获得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注: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指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中国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设立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须提供科学技术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发证时间为准。①科学技术奖励发证机构须为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相关网站(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1.aspx?menuID=174&contentID=2863)或省级或以上科技行政部门相关网站可查询到的社会组织或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设立“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社会组织 ;②中国社会组织(如协会、学会等)需提供其在国家或省级科技行政部门网页查询信息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或提供发证机构符合科技行政部门要求具有设奖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其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站(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注:由于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属于试运行,平台名称及网址若有更新,以最新发布的为准。)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页;③社会组织颁发的科技奖项无法提供发证单位在上述相关网页查询信息页截图及查询路径或提供其设奖资格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同一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只计一次得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奖项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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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15分 |
投标人自最新评审年度往前算,获得国家税务部门评定的最新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1)连续5个年度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8分; (2)连续4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4分; (3)连续3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纳税信用A 级纳税人”以国家税务 总 局 网 站(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须含最新评审年度(2022年度),中断不连续获得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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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认证、履约能力评价认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具有上述全部认证证书的,得7分; (2)上述认证证书缺少1项的,得4分; (3)上述认证证书缺少2项的,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查询结果的截图,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证书编号及注册编号与查询结果一致,不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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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10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的经营状况良好: 1、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55%(不含)以下的,得10分; 2、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55%—60%)区间的,得5分; 3、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60%—65%)区间的,得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企业资产负债率以企业对应年度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至今的年份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