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新街道社区活动用房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2-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长春市宽城区长新街道办事处 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中标单位 项目编号
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 2024-02-08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砂浆,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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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起
易振旭 0431-899913008
由雨凡 19214312911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新街道社区活动用房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宽城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长新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新街道社区活动用房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新街道社区;

2.3建设规模:长新街道社区活动用房改造,其中福山路社区活动用房和长新街派出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39.32,天安社区活动用房建筑面积1097.01,光明社区活动用房建筑面积280㎡;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4年03月15日计划开工,2024年05月29日计划竣工(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405.19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3.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3.1.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

3.1.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劳务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缴纳社保,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5)投标人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0501)和吉政办发〔2016〕53号文件要求,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承诺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02月09日8时30分至2024年02月21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999 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 CA 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A24-A26。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8.1.招标人:长春市宽城区长新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亚泰大街3146号

联系人:易振旭    

电话:0431-89991300

8.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双创中心A区801室

联系人:由雨凡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19214312911

8.3.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