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容美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402QT-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2-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8 00:00:00 项目编号 ESHF-202402QT-001001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水利,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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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先生 0718-6105516
黄女士 0718-8233185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鹤峰县容美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项目工程总承包(EPC)(ESHF-202402QT-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402Q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容美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庙湾村二组 (云来庄桥头)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2682.33平方米。新建院民楼一栋,框架结构,共三层,包括院民住宿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设置床位100张,购置100套被单和被套、50套衣柜;内设办公用房,购置4张办公桌、2台电脑等设备;购置健身器材全套;建设室内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及综合布线等配套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提供工程质量保修(含缺陷责任期服务),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3-10
  合同估算价:117232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2019年2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提供的佐证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③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综合类),不得互相兼任。 ⑤拟派本项目设计团队的专业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应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造价等专业,各专业负责人均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表及承诺书)。 3.2(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 (1)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近3年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2月09日至2024年02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6.4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操作流程参考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技术人员,电话:400-699-7000。。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f.eszggzy.cn/h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黄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15587436747
  备注:
  招标人:鹤峰县容阳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2号思源小区301号
  招标人邮编:445800
  招标人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105516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一期5栋一单元2401室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0718-8233185
  代理电子邮箱:1434709384@qq.com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2月08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