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锐旭智慧农业产业示范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2-0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安徽锐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安徽省安庆市
中标单位 山东跃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北领农业(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利森特农业 项目编号 H1GC24A01G006
中标金额 7790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2-07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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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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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 13336367509
杨先生 0556-6121150
正文内容

桐城市锐旭智慧农业产业示范项目(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桐城市锐旭智慧农业产业示范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

H1GC24A01G006

招标人

安徽锐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杨先生 13336367509 

最高限价

7980.44万元

代理机构

桐城市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桐城市文昌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0556-620109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2月6日14点

计划工期

建设期 365日历天,项目运营合作期限 10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开评标记录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称

山东跃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大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桐城市瑞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建设期 365日历天,项目运营合作期限 10  

  址

寿光市文圣街北侧,正阳路东圣地茶博花卉城?西区 1 号楼 606

投标价(元)

74800000.00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纪树奎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

2070****

设计负责人

杨峰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05****

技术负责人

孙爱军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淮景农旅文化产业园一期工程 EPC

2太白湖新区石桥镇三强高效农业示范园项目(EPC+O)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称

山东利森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新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河南恒屹致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建设期 365日历天,项目运营合作期限 10  

  址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洛城街道潍高路与永和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投标价(元)

77900000.00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郭安云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

2411****

设计负责人

王培蕾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筑师

2011*****

技术负责人

何钢秋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称

山东三合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北领农业(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工期

建设期 365日历天,项目运营合作期限 10  

  址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道建桥路与新兴路口北沿街 24

投标价(元)

78500000.00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李树东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

2372*****

设计负责人

林锦帆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注册建造师

2019****

技术负责人

玄哲文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8日17:3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336367509。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6121150)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