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新丰镇乌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 2024-02-0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浙江省嘉兴市
发布时间 2024-02-0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3-07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房建
相关产品 户内处理设施、公共管道系统、提升泵站、户内地坪修复、户外道路修复、绿化恢复、500*500格栅检查井约、400*400检查井约、500*500检查井约573座、700*700检查井约136座、1100*1100检查井约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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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晓莉 13750770574
正文内容

南湖区新丰镇乌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湖区新丰镇乌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南行审投纪〔2024〕12号文(项目代码:2310-330402-89-01-91263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 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丰镇乌桥村

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户内处理设施、公共管道系统、提升泵站,施工完成后的户内地坪修复、户外道路修复、绿化恢复等。其中本项目新建污水排水主管、支管总长约26918.8米,新建接户管约25773米,其中压力管约5144.8米,PE实壁管DN400约1114.8米,PE实壁管DN315约6907.2米,PE实壁管DN225约 13752米。 新建各类检查井约2667座,其中 500*500格栅检查井约 546座,400*400检查井约 1278座,500*500检查井约573座,700*700检查井约136座,1100*1100检查井约136座,消能井10座,倒虹井2座。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198.20万元。其工程费3683.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0.41万元,政策处理费84.39万元,预备费用119.82万元。

2.2 项目地点位于新丰镇乌桥村

2.3招标范围:

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建设南湖区新丰镇乌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市政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以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具体为:①工程设计: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如有)、相关的深化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②工程采购: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③工程施工: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④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管理本项目应承担的一切管理费用。⑤竣工验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⑥保修: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护保修。

2.4计划工期:总工期控制在365日历天内(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控制在20日历天内),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38;计划现场开工日期:202448;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8日

2.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4198.20万元,其中工程费3683.58万元

2.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联合体另一方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③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 联合体各方(含直属子公司)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1.3省外企业:设计企业提供《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3.1.4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的核查证明)。

3.1.6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的任意一方均可)承接过市政类的EPC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2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市政类的EPC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3.2.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

3.2.4、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或另行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206日至202403070900分止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以电子文档形式(不具名)于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上传至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070900

5.2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方式。邮寄及送达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广场东区A座403室,联系人:汤晓莉,联系电话:13750770574,寄件或送达前务必提前联系,以便代理机构做好交接签收记录并及时反馈投标人,同时,由于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截止202403070900,所有未寄达或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时,请务必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公开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单位全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分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3000000093

7.3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可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

7.4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7.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特钢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双龙路1428号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广场东区A座403室

邮编: 314000 邮编: 314000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人: 汤晓莉

电话:0573-83028665 电话: 1375077057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7198840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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