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儿科医疗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自动扶梯(暂估价部分)

发布时间: 2024-02-0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地区 河北省
中标单位 项目编号
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 2024-02-03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相关产品 自动扶梯电梯采购及安装暂估价部分进、自动扶梯6台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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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汉文,钮伟冬 13373118690
程宇,马昌达 0311-83807366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儿科医疗中心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社会【2021386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自动扶梯电梯采购及安装(暂估价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儿科医疗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自动扶梯(暂估价部分)

2.建设规模: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正定新区医院北区院内新建儿科医疗中心楼一栋,设置床位500床,总建筑面积32027.63平方米,其中地上27831.03平方米,地下4196.6平方米本标段采购医自动扶梯6台,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地点:本项目地址位于正定新区,北临天宁路,西临顺平大街,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正定新区医院院内  

4.供货及安装期: 95日历天(其中供货周期50天,安装周期45天)

5.最高限价170 万元人民币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自动扶梯6台。招标范围包括产品设计、加工制造、辅机和辅材供应、合格出厂、安全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通过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取得使用登记证,竣工验收资料单独组卷上报总包单位)、质量保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承诺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人员、技术、供货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自动扶梯),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电梯制造商(须满足本项目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4) 若电梯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的,该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将不能参与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信用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按照《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人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执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补遗等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 2 4  9:00至2024  2   8 17:00(北京时间)

4.4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补遗。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招标人应及时答复投标人在网上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

4.5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以及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答复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容,不足法定时限的,开标时间应当顺延。

4.6 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距开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送至“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2  2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5.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 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 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1.拟投标的单位,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上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3.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0.249.147.67/G2/ ),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定 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

4.投标单位须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单位应按照“投标人注册指南”进行注册。

5.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陆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请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

6.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董雷濛,电话:0311-83807366。项目小组:李西彦、陈雪娇、董雷濛、程宇、王林马昌达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系人:杜汉文

联系电话:0311-66002218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

联系人:钮伟冬

联系电话:133731186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路与十中街交口东南角祥瑞大厦西门9层

联系人:程宇、马昌达

联系电话:0311-83807366

电子邮件:sjzbzzb@126.com

郑重公告

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 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二、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