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县沙坪至新民段)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3〕8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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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2-04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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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县沙坪至新民段)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3〕8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明月山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体绿化面积158373平方米,长度约13km,乔木栽植共计6163株,品种主要为水杉、银杏、黄连木、榉树、乌桕、栾树、楠木、枫香、香樟、红枫、树状月季等,灌木栽植约10583平方米,草坪栽植约40188平方米,撒播草籽约107603平方米,新建步行道约136米,新建停车场3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373.69156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
养护期:2年(所有绿化种植全部完成、初检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明月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景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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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垫江县县级机关3号综合楼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凤西街67号附3号 |
联系人: |
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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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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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508336188 | 联系电话: | 023-8186370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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