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山洪沟治理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双吉沟整治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1-3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 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30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1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水利,民航/水运,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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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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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林祥 0953-6521629
马伟宁 0953-29982222024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山洪沟治理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双吉沟整治工程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宁夏山洪沟治理项目吴忠市利通区双吉沟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利通区双吉沟;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工程治理范围为双吉沟桩号K5+500~K15+850段,总长10.35 公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护岸工程、改护岸工程和建筑物工程。

(一)新建护岸工程。新建护岸工程15处,单侧砌护总长4.14 公里。采用格宾石笼坡式结构,边坡比1:1.5~1:2,坡面厚0.3米,铺设土工布(200 克/平方米),格宾石笼基础深 1.5米、宽 0.8-1.0米,护脚设1层格宾石笼,宽 2.0米、厚0.5米。

(二)改造护岸工程。改造护岸工程12处,单侧砌护总长5.02 公里。采用格宾石笼基础,深1.5米、宽1.0米。护脚设1层格宾石笼,宽2.0米、厚0.5米。

(三)建筑物工程。新建建筑物共30座,其中过水路面1座,路面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防冲截墙29座,采用浆砌石结构,护坦采用格宾石笼。

2.3 计划工期:24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301800分至202425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保函(保单)形式: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咨询。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交的截止,下20242210900分,投标截止时间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20万元整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  

        址:吴忠市利通区古城路205号       

        编:751100               

     人:马林祥                 

   话:0953-6521629

招标代理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层   

     编:751100    

   人:马伟宁 

     话:0953-299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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