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公安局派出所水毁恢复重建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高阳县公安局 | 地区 | 河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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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29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18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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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公安局派出所水毁恢复重建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公安局派出所水毁恢复重建项目(一标段)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高阳县公安局派出所水毁恢复重建项目(一标段)
工程概况:水毁的蒲口镇派出所、庞口镇派出所的重建;小王果庄镇派出所、晋庄镇派出所、邢家南镇派出所、锦华街道派出所水毁恢复。
建设地点:保定市高阳县
最高限价:4951818.29元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2024年06月30日前完成
其他: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9 09:00至2024-02-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鸿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高阳县兴阳路120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北二环路999号鑫丰国际公寓4单元1110室商用 |
邮编: |
0715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杨飞(异议受理主体) |
联系人: | 赵慧玲(异议受理主体) |
电话: |
0312-6622786 |
电话: | 0312-5033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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