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模块化生产智能制造项目(一期)5G+智能化立体仓库及整厂智能物流系统项目
招标单位 | 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地区 | 安徽省芜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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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宇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宇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摩西智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WH21GC2023QT2265 |
中标金额 | 1200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1-26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房建,水利,市政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模块化生产智能制造项目(一期)5G+智能化立体仓库及整厂智能物流系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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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21GC2023QT2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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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新能源汽车模块化生产智能制造项目(一期)5G+智能化立体仓库及整厂智能物流系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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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21GC2023QT226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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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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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鲁敬 1396516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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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b区世纪华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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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殷继宇 1865538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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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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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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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宇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独立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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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2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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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恩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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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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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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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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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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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自动化立体仓库成套设备,1380万元,2023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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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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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摩西智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独立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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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23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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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胡从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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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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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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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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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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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重庆交运物流有限公司-茶园配送基地立体库项目,24654000元,2021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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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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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健芮智能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独立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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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49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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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皋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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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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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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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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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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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二期模组厂房立库和提升机,19100000元,2021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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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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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合肥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资格要求:投标人类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芜湖合力自动化有限公司:资格要求:投标人类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资格要求:投标人类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深圳市伟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资格要求:投标人类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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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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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加分业绩: 1.安徽宇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智能工厂整套设备及软件,2400万元,2021年12月;2、恒越立体库系统,1480万元,2023年1月;3、智能立体仓项目,1768万元,2023年4月;4、成品立体库房系统,1389万元,2023年9月。 2.摩西智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无。 3.健芮智能科技(昆山)有限公司:1、上海子公司自动化物流系统,22400000元,2022年10月;2、模组二期第二阶段立库,28500000元,2021年12月;3、衢州极电2022年自动物流存储(结构件、极片库)系统项目,26370000元,2022年11月;4、衢州极电2022年自动物流存储(原材料库)系统项目 ,37400000元,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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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