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湘东区清水江水洋段防洪工程
招标单位 |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湘东区清水江水洋段防洪工程项目部 | 地区 | 江西省萍乡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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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23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27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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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湘东区清水江水洋段防洪工程已由赣水许可字〔2023〕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湘东区清水江水洋段防洪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申报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湘东区清水江水洋段防洪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始于白竺乡上江村村委会,止于广寒寨乡郊溪村博昌桥处。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1613.34万元。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河道综合整治总长11.695km,清淤疏浚1.835km,固脚护岸8.715km,新建巡河道路1.75km,加固处理建筑物12座,新建下河踏步4处。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的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一个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人员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必须提供查询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https://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3日起至2024年02月26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水利子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2 月 27日9 时 30分,地点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方式:
a.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b.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c.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参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参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a.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b.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参与下一项目投标的;
d.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6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7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7.8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9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流程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湘东区清水江水洋段防洪工程项目部
地址:萍乡市湘东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1397997300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建设东路609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0799-6852778
监督单位:萍乡市湘东区水工程招标办公室
萍乡市湘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799-3376823
2024年01月23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政和支行
2、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玉湖路支行
3、户名: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