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梅梁湖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2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0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民航/水运,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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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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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工 0510-80109128
印歌华,朱佳奕 025-86338124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梅梁湖区工程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以锡行审投许【202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省级及以上和地方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梅梁湖区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滨湖区梅梁湖区域,清淤位置为三山岛、闾江口、古竹运河河口等周边水域,以及梅梁湖湖心区、马山岛东部等片区。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 底泥疏浚、淤泥固化、余水处理、外运利用、配套工程及安全警示等,具体如下:

  1. 底泥疏浚:采用单艘产能不小于350立方米/小时环保绞吸式挖泥船,并配备一搜除杂调节船,对上述梅梁湖水域进行生态清淤,总清淤面积约28.9平方千米,平均清淤厚度约0.2-0.5米,总清淤量约834.1万立方米。

  2. 淤泥固化:水上淤泥固化平台为可移动构筑物,平台布置板框压滤设备、泥饼转运皮带机、余水收集舱、淤泥脱水固化附属配套设备及舱内发电机室等。清淤底泥通过管道输送至水上平台进行固化处理,固化土方总量约417.05万立方米。

  3. 余水处理:岸上余水处理场设置分隔围堰形成6级余水池,设计水深约3.5米,余水池四周设置填土围堰,围堰设计顶宽3-4米,坡比1:2,围堰四周设置安全围栏并放置警告标示,沉淀池之间设置退水口连接。底泥固化产生的余水通过管道抽送至余水池内集中处理。处理工艺采用物理沉淀+化学絮凝+微生物处理+曝气+沉水植物净化等综合处理方法,余水经处理达标后再进行排放。

  4. 外运利用:固化后的土方拟通过皮带机输送至运泥船上,采用船运为主,陆运为辅的方式。

  5. 配套工程:在弃土点附近设置1座临时码头方便运泥船只靠岸,在清淤区附近设置1座水上施工平台方便施工人员与一体化平台之间短驳。陆上生产设施用电采用市政电网供电,余水处理区和水上平台分别外接10千伏线路。余水处理区设置1台500千伏安变压器,水上平台设置1台1250千伏安变压器和1台4000千伏安变压器,并设置柴油发电机组为备用电源。

    6、安全警示:清淤区附近航道两侧增设600套警示航标灯,布设间距50米;连接水上平台的电缆穿越航道处两侧设置浮标、警示灯及警示标牌,共计警示航标灯约16座。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44751.5848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60个月。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梅梁湖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和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均属于本监理范围。质量目标要求为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包括施工阶段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1824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信息、投标函投标要素一览表按1824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完(交)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颁发时间)以来,单项工程清淤量50万m3及以上的河湖绞吸式生态清淤的工程监理业绩。

    3)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年龄不应超过 60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0周岁人员应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总监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5)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提供投标人监理部所有成员(至少需配备不少于6人,包括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少于2人、专业监理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 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3年10月-2023年12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7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124日至2024131(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20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社会保险

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出具的至少包含自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之内全部月份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清单,缴纳月份不足和未缴纳的人员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否则均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10.联合体投标人

接受联合体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基数*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计算基数=经审定的建安工程费*1.0364% 

本项目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费率为100%(投标信息、投标函投标要素一览表以费率报价)。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总监素质(5分)

1、从事水利工程监理工作 10 年以上(含)得 2 分。(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至开标截止日期计算,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否则不得分)。

2、总监类似工程业绩(3分)

拟任项目总监(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交)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颁发时间为准)具有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的单项工程清淤量50万m3 及以上河湖绞吸式生态清淤工程业绩,有1项得3分,最高得3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或交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

2)

监理资源配置(21分)

1.投标人专业齐全,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专业监理人员(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安全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各一名,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每个专业配置得3分,最高15分。(每人只认一证)。

注:提供配备人员对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安全除外),另,造价专业配备人员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安全专业配备人员提供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2.监理人员中(总监和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外)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1.5分,最高得 6.0分。

注:以上人员均不重复计分,一人只计取一次。

3)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3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交)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颁发时间为准)所监理的水利工程单项工程清淤量100万m3 及以上的河湖绞吸式生态清淤工程)业绩,有1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或交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的时间和工程量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颁发时间和注明的工程量为准。

4

仪器设备及配套设施(3分)

满足工程需要,现场需配备GPS、全站仪、激光测距仪、绝缘电阻测试仪、多功能线缆探测仪、无人机、测深仪、经纬仪。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得3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提供检定或校准类证明材料彩色电子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附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后,否则按该设备缺失处理)

5

监理大纲(38分)

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工程进度、投资、质量控制、安全监管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强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现场组织协调、合同管理方案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6、针对本工程监理评定争创省级文明工地提出措施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7、针对本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需求及特点提出监理措施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8、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提出好的监理实施意见和控制措施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6

监理取费(30分)

本工程监理费设最高投标费率,最高投标费率为100%,超过100%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赋分标准:投标费率为100%的得25分,投标报价每下降1%加1分,最多加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注:

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的社会保险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否则不予加分。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8.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河湖治理和水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湖滨路11-30

联系人:罗工

电话:0510-801091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1604

    编:210019

  人:印歌华朱佳奕

    话:025-86338124

    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3539910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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