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医疗机构洪涝灾害重建项目(建安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2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 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2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20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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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士昌 0312-8484018
曹丹丹 0312-7719296
正文内容

高碑店市医疗机构洪涝灾害重建项目(建安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医疗机构洪涝灾害重建项目(建安工程部分)已由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高行审招标核[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高碑店市医疗机构洪涝灾害重建项目(建安工程部分) 工程建设地址:高碑店市新城镇西加录村等 43 个村卫生室和北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将原有建筑物拆除,在原址重建 43 个村卫生室及 1 个业务用 房等。1.重建新城镇西加录村等 43 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 3543.59 平米。2.重建北城街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业务用房 119.45 平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共计 229 日历天 招标估算额:8407417.33 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其 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合格证,提供 2023 年度 6 月份至今不少于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 机构出具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 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 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2 09:002024-01-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开“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 招标公告页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云招标 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碑店市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贵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迎宾东路 202 号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三丰中路富源商务中心 412 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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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万士昌(异议受理人)

联系人: 曹丹丹(异议受理人)
电话:

0312-8484018

电话: 0312-771929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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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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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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