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草河(四棵树村至瓦房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招标单位 | 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利事业发展保障中心 | 地区 | 辽宁省本溪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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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19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02-19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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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辽宁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利事业发展保障中心委托,为本溪县草河(四棵树村至瓦房村段)防洪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本溪县草河(四棵树村至瓦房村段)防洪治理工程
招标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利事业发展保障中心
资金来源:省级以上资金、自筹
计划工期:2024年3月20日 开工至 2024年12月20日 竣工
招标范围:工程总治理河长5.322千米,其他干流治理河长4.025千米,支流治理河1.279千米。新建护岸5.944千米,其中干流4.157千米,支流1.787千米;河床平整1.696千米。
投资估算:1135万元
建设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投标单位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凡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列入黑名单、“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6、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1.35万元整
缴纳方式:采用电汇或者保函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单位名称:本溪市建筑工程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21050165420300001137
开 户 行:建行本溪明山支行
保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价格:0元;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月23日8:30时-2024年1月29日17:00时;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19日 9:00(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在规定时间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2、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3. 开标方式: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利事业发展保障中心
办公地址:本溪满族自治县
邮政编码:117000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15241433395
招标代理人:辽宁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59-21-1
邮政编码:117000
联系人:任彧娇
联系电话:024-43853058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