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续建工程--水工结构修复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1-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辽宁省盘锦市
发布时间 2024-01-18 00:00:00 项目编号 GC21110020240000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08 开标时间 2024-02-08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民航/水运,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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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张振 0427-3400908
刘畅 04273550305
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 GC21110020240000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1-26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4-01-25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2-08 09:30:00
开标时间: 2024-02-08 09:3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续建工程--水工结构修复改造工程 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辽发改工业{2015}619号)、【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辽发改工业{2016}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盘锦港荣兴港区。
2.2合同估算价为1443.482152万元。
2.3招标范围:_修复的主要内容为:钢管桩防腐修复、栈桥及人行桥防腐修复、部分损坏橡胶护舷及人行桥支座更换、部分损坏混凝土面层修复及锈蚀钢结构防腐修复等;改造的内容主要是因规范更新、综合楼移出工作平台引起的工作平台电缆沟、挡液坎改造等内容。(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 2024年3 月15日至 2024 年5月30日,计划工期76天。(最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并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11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4-02-08 09:30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8 08:30至2024-01-2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s://202.97.171.222/pj-jsgc-tb),按照相关程序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02-08 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系统(http://202.97.171.222/pj-jsgc-tb)。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7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辽东湾新区一号路北盘锦辽滨鑫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地 址: 盘锦市盘山新县城府前大街
联 系 人: 张振 联 系 人: 刘畅
电 话: 0427-3400908 电 话: 0427355030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251997059@qq.com 电子邮件: lnhcjs1234@163.com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