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新宁大道污水管网工程(EPC)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区 | 河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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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天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2110-410328-04-01-462075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1-17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民航/水运,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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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新宁大道污水管网工程(EPC)项目 项目代码:2110-410328-04-01-462075 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279号 标段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新宁大道污水管网工程(EPC)项目二标段 标段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279号-2 一、开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1.128% 质量承诺: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工期:同施工工期+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天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1.176% 质量承诺: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工期:同施工工期+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大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施工中标价的1.176% 质量承诺: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工期:同施工工期+保修期+缺陷责任期 二、评标信息 1、否决投标情况:无 2、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打分情况: | ||
专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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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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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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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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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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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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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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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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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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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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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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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6 | 27.76 | 27.76 | 27.76 | 27.76 | ||||
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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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 45.5 | 45.5 | 45.8 | 46 | |||||
综合部分 | 17.5 | 18.5 | 16.5 | 18 | 18 | |||||
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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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6 | 91.76 | 89.76 | 91.56 | 91.76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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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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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4 | 22.24 | 22.24 | 22.24 | 22.24 | ||||
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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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 43 | 45.2 | 45.5 | 43.5 | |||||
综合部分 | 15.5 | 16.5 | 14.9 | 16.5 | 17 | |||||
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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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4 | 81.74 | 82.34 | 84.24 | 82.74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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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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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4 | 22.24 | 22.24 | 22.24 | 22.24 | ||||
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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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 41 | 43.2 | 43 | 41.5 | |||||
综合部分 | 12 | 11.5 | 12.5 | 12 | 13 | |||||
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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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4 | 74.74 | 77.94 | 77.24 | 76.74 | |||||
三、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袁帅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41008149 第二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李永豪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41006959 第三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高宜伟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41001755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企业业绩:1.洛阳市王城大道快速路《机场路立交至连霍高速段》建设工程监理第三标段;2.洛阳市厚载门街南延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二标段);3.洛阳伊滨区中信路(伊滨路至诸葛大街)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项目总监业绩:1.玄武门大街(九龙台街至启明北路段、王城大道至纱厂北路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2.洛阳市王城大道快速路(机场路立交至连霍高速段)建设工程监理第三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企业业绩:1.洛阳市厚载门街南延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一标段);2.洛阳市司马光路等3条道路建设工程监理(三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企业业绩:1.偃师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2.偃师市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环保大道和文化路南段2条道路。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公示期 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0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379-66231681 代理机构:河南鑫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0379-6068556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