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运行控制(路权共享)系统项目设备采购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地区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04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相关产品 智轨车道路权共享控制系统、通信系统、运行控制信号系统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智能轨道快运系统T1线运行控制(路权共享)系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发〔2018〕42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轨车道路权共享控制系统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发改发〔2018〕42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三江新区
  2.2标段划分:设备采购1个标段
  2.3建设工期:30个日历天
  2.4设备名称:通信系统、运行控制(信号)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宜宾智轨车辆段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智轨优先控制及安全行驶综合管理系统(包含路权共享云边缘计算系统、全息数据处理器、终端数据处理器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3 00:00 至 2024-01-18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04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