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省级电力设施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石家庄市衡昔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00:00:00 项目编号 HXZB2024-K1-00457-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0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房建,市政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2收起
尤先生 0311-87329290
曹新颜,齐婧,赵颜 0311-86958907
正文内容

衡水-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省级电力设施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24-K1-00457-001

1、招标条件

衡水至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衡水至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31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衡水至昔阳高速公路赵县至赞皇(冀晋界)段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38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衡昔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衡昔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省级电力设施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赵县、高邑县。

2.1.2 项目概况

彭廉 I 线工程线路迁改新建段范围起自彭廉 I 线 N80 小号侧,止于彭廉 I 线 N83 小号侧,新建段路径长度为 1.821km;新建段导地线需重新架设;线路迁改完成后,路径长度比原线路长521m。将 N80-N82 拆除,拆除长度 1.3km

彭廉 II线工程线路迁改新建段范围起自彭廉 II 线 N064 小号侧,止于彭廉 II 线 N067 大号侧,新建段路径长度为1.628km;新建段导地线需重新架设;线路迁改完成后,路径长度不变。将 N064-N067 拆除,拆除长度 1.628km

2.1.3 工程规模

彭廉 I 线工程线路迁改新建段范围起自彭廉 I 线 N80 小号侧,止于彭廉 I 线 N83 小号侧,新建段路径长度为 1.821km;新建段导地线需重新架设;线路迁改完成后,路径长度比原线路长521m。将 N80-N82 拆除,拆除长度 1.3km

迁改处彭廉 I 线地线现状两侧均为 GJ-80;改造后 XN80-XN82+3之间架设为272 OPGW 光缆,本工程在 XN80XN82+3 各预留2个接头盒。

额定电压:500kV

导线型号:4×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

地线型号:迁改后新建段两侧地线均改为72OPGW光缆。

回路数:单回路。

污秽区:e级。

线路经过地区:平地100%

基本设计风速:29m/s(10m)

设计覆冰厚度:导线5mm,地线10mm

新建铁塔型式及数量:

塔号

塔型

呼高

XN80

500-KD21D-J3

27

XN81

500-KD21D-ZB1

42

XN82

500-KD21D-J4

24

XN82+1

500-KD21D-ZB2

36

XN82+2

500-KD21D-ZB2

36

XN82+3

500-KD21D-J2

21

新建单回路耐张塔 3 基, 单回路直线塔 3 基。

 

拆除铁塔型式及数量:

塔号

塔型

呼高

N80

ZB1-

39

N81

ZB1-

33

N82

ZB2

39

拆除单回路直线塔 3 基。

彭廉 II线工程:

本工程线路迁改新建段范围起自彭廉 II 线 N064 小号侧,止于彭廉 II 线 N067 大号 侧,新建段路径长度为 1.628km;新建段导地线需重新架设;线路迁改完成后,路径长度不变。将 N064-N067 拆除,拆除长度 1.628km

迁改处彭廉II线地线现状一侧为JLB40- 150,一侧为 OPGW-2 光缆;改造后XN64-XN67 之间架设为272OPGW光缆,本工程在 XN064XN067 各预留 2 个接头盒。

额定电压:500kV

导线型号:4×JL/G1A-400/35 钢芯铝绞线。

地线型号:迁改后新建段两侧地线均改为 72 OPGW 光缆。

回路数:单回路。

污秽区:e 级。

线路经过地区:平地 100%

基本设计风速:29m/s(10m )

设计覆冰厚度:导线 5mm,地线 10mm

新建铁塔型式及数量:

塔号

塔型

呼高

XN64

500-KD21D-J1

27

XN65

500-KD21D-ZBK

51

XN66

500-KD21D-ZB3

45

XN67

500-KD21D-J1

24

新建单回路耐张塔 2 基, 单回路直线塔 2 基。

拆除铁塔型式及数量:

塔号

塔型

呼高

N64

ZB2

36

N65

ZB1

36

N66

ZB1

33

N67

ZB2n

33

拆除单回路直线塔 4 基。

 

2.2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03月,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可根据电力管理部门停电检修期调整,直至新线路建成、具备迁改条件并通过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 招标范围

500kV彭廉III线跨越衡昔高速迁改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设计文件通过电力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项目管理、建安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材料采购、临时线过渡工程、竣工验收、线路本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维护等全部工作过程,包括改造线路旧路径拆除、废旧物资运输、临时占地、施工便道、工程建设及物资检测、与第三方的协调以及附属工程等。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1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同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对联合体的要求。

2)本项目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均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出现上述情形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1 12 17 时至 2024 1 17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2 2 9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衡昔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赞皇镇健康北街1

联 系 人:尤先生

    话:0311-87329290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14

    编:050051

联 系 人:曹新颜、齐婧、赵颜

    话:0311-86958907

    箱:cxy1223@126.com

8. 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执行“双盲”评审政策,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2024112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资质(许可范围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均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的,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即可):

1、近五年内(2019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揽过1500kV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2、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① 近五年内(2019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揽过1500kV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② 近五年内(2019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揽过1500kV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投标人独立承揽施工(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或在联合体中独立承揽施工内容(或施工图设计内容)业绩,均视为符合上述第2条中业绩情形。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要求:

1、在本项目中分工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内(2019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揽过1500kV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业绩;

2、在本项目中分工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内(2019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揽过1500kV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独立承揽施工(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或在联合体中独立承揽施工内容(或施工图设计内容)业绩,均视为符合上述业绩情形。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高速公路电力迁改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电力迁改工程合同被解除。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

资格标准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1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一致;

3、近5年(2019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中,至少担任过150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者,近5年(2019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至少担任过150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允许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设计负责人

1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近5年(2019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中,至少担任过150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者,近5年(2019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至少担任过150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总设计师。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是分工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

1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本项目中分工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一致;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本项目中分工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一致;

3、近5年(2019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中,至少担任过150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者,近5年(2019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至少担任过1500kV或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注:允许施工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方案合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本款修改为: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工期、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信息、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函附录(如有)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未对价格清单说明进行实质性修改;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2项的要求。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3)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1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1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16)价格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17)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暗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1款的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项、第 1.4.5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2.2.1

分值构成

(总分值100分)

本款修改为:

1)承包人建议书:20

2)承包人实施方案:20

3)资信业绩部分:10

4)评标价:50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注:N为评标价的个数;n1n2 的取值:当 N6 时,n1n2 均取0;当6N10时,n1n2均取1;当10N20时,n1n2均取2;当20N30n1n2均取3;当30N40n1n2均取4;当40N50n1n2均取5;当N50, n1n2均取6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

评分标准

1)承包人建议书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2)承包人实施方案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3)资信业绩部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4)评标价评分标准:见本表后具体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本款修改为: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C

3

评标程序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D

3.2.2 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所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分工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名称一致。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分工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名称一致。

2)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前述(1)、(2)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3

评标程序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

评标程序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承包人建议书

(暗标)(20分)

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8

对项目的理解准确,总体设计思路科学、合理,符合项目需求,得6.4-8.0分;

对项目的理解较准确,总体设计思路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4.8-6.4分;

对项目的理解较准确,总体设计思路基本可行,得4.8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6

科学、合理,符合项目需求,得4.8-6.0分;

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3.6-4.8分;

基本可行,得3.6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6

科学、合理,符合项目需求,得4.8-6.0分;

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3.6-4.8分;

基本可行,得3.6分。

2.2.42

承包人实施方案

(暗标)(20分)

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案

 6

科学、合理,符合项目需求,得4.8-6.0分;

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3.6-4.8分;

基本可行,得3.6分。

施工组织设计

关键工程的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5

科学、合理,符合项目需求,得4.0-5.0分;

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3.0-4.0分;

基本可行,得3.0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

科学、合理,符合项目需求,得2.4-3.0分;

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1.8-2.4分;

基本可行,得1.8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3

科学、合理,符合项目需求,得2.4-3.0分;

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1.8-2.4分;

基本可行,得1.8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3

科学、合理,符合项目需求,得2.4-3.0分;

合理、可行,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1.8-2.4分;

基本可行,得1.8分。

2.2.43

资信业绩(10分)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1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投标人每增加一项(“一项”指一项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一项设计业绩和一项施工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2.2.44

评标价(5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其中: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

注: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各评分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