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文化(西)路(卫真路-芙蓉街)道路改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2-01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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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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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0394-7220015
陈玉华 0394-7989022
正文内容

鹿邑县文化(西)(卫真路-芙蓉街)道路改造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文化(西)(卫真路-芙蓉街)道路改造建设工程已由鹿发改[2022]2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鹿邑县文化(西)(卫真路-芙蓉街)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改造建设工程道路长度991.091m,红线宽度20m,为城市支路。本项目主要包含专业为: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照明、绿化工程。

2.3 项目总投资:1601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922.45万元)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标段:施工。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40112800分至202401181700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0201100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 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鹿邑县紫气大道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0394-7220015

代理机构:河南绿水青山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5号楼16

联 系 人:陈玉华

    话:0394-7989022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4-7223210

 

 

                                                            202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