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大堰沟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杞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 | 地区 |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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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10 | 项目编号 | 汴杞财招标采购-2024-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3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民航/水运 |
相关产品 | 桩号10+992~11+664河段护岸工程、重建魏庄南桥河道建筑垃圾清运、桩号10+232~10+992护岸工程、重建孙庄南桥、河道建筑垃圾清运、土方清淤疏浚6+610~10+232、重建郭庄南桥、重建郭庄东南桥、新建黄岗西桥、6+142~6+610护岸工程重建黄岗南桥河道建筑垃圾清运、土方清淤疏浚0+00~6+142、新建庄林村排涝闸、重建炉房村1桥、新建炉房村2桥、重建梁庄节制闸、重建炉房村3 |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大堰沟治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大堰沟治理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大堰沟治理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4-1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总投资额度:17622422.70元
2.5、建设规模:河南省开封市杞县大堰沟治理工程项目的河道整治长度11.664km(起始于杞县官庄乡孟庄村,终止于杞县与太康县交界处);拆除重建及新建桥梁10座;新建排涝闸1座,改建节制闸1座;新建护岸4660m。
2.6、招标范围:第一至六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第七标段:施工全过程及保修过程中的监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7个标段
第一标段:桩号10+992~11+664河段护岸工程、重建魏庄南桥、河道建筑垃圾清运。
第二标段:桩号10+232~10+992护岸工程、重建孙庄南桥、河道建筑垃圾清运。
第三标段:土方清淤疏浚6+610~10+232、重建郭庄南桥、重建郭庄东南桥、新建黄岗西桥、河道建筑垃圾清运。
第四标段:6+142~6+610护岸工程、重建黄岗南桥、河道建筑垃圾清运。
第五标段:土方清淤疏浚(0+00~6+142),新建庄林村排涝闸、重建炉房村1桥、新建炉房村2桥。
第六标段:重建梁庄节制闸、重建炉房村3桥。
第七标段:工程监理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计划工期:第一至六标段:18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3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3.1.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企业及其拟投入本项目相关执(从)业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安全员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2023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2第七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项目总监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 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其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3.2.4、授权委托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并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投标人2020、 2021、 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 2020、 2021、 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出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从成立时间算起)。
3.4 信誉要求:
3.4.1受贿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受贿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情况(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存在受贿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4.2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3.7 潜在投标人只可对以上多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投多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上午9点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5、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5.6、本项目需递交一定比例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厅》、《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杞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开封市杞县西门大街 112 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371-28992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投为华企业管理(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
联系人:刘永杰
联系方式:0371-2205073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永杰
联系方式:0371-22050733
4.监督部门
名称:杞县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28666979
开封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3853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