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护村坝水毁重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易县水利局 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0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30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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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昊 0312-8850781
潘向萍 0312-3337554
正文内容

易县护村坝水毁重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县护村坝水毁重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易县发展和改革局易发改[2023]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政府资金、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易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易县护村坝水毁重建工程EPC总承包 2.1.2 建设地点:南城司乡、狼牙山镇、蔡家峪乡、坡仓乡、紫荆关镇、甘河净乡等23个乡镇。 2.1.3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对南城司乡、狼牙山镇、蔡家峪乡、坡仓乡、紫荆关镇、甘河净乡等23个乡镇的护村坝进行修复建设,护村坝总长度约为61km。 2.1.4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政府资金、债券资金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全部勘察、测量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施工驻场服务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 计划工期:勘察10日历天,设计 10日历天,施工 345日历天 2.4 勘察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2.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易县水利局,联系人:周昊,联系电话:0312-885078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汇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潘向萍,联系电话:0312-3337554。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勘察单位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或工程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设计单位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库【2022】19 号中有关规定,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本项目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 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投标人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自身能够满足上述采购份额要求可不进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0 09:002024-01-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易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汇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易县开元大街71号 地址: 河北保定竞秀区乐凯北大街翰尊国际B座
邮编:

071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周昊

联系人: 潘向萍
电话:

0312-8850781

电话: 0312-3337554
传真:

0312-8850781

传真: 0312-333755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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