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尚店险工段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单位 | 香河县水务局 | 地区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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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08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31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民航/水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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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尚店险工段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河县尚店险工段水毁修复工程 已由 香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香审批招标核字[2023]30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香河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香河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香河县尚店险工段水毁修复工程;
(2)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北运河京冀界(桩号Z0+000)至木厂闸(桩号Z15+400)段凤港减河口主河槽左岸,桩号Z10+300至Z10+550,长 250m;
(3)建筑规模及内容: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尚店险工水毁修复、岸坡防护,稳定河岸,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补齐防洪体系短板。
(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1 个;
(7)最高限价:4254161.58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1.3 信 誉 要 求 : 开 标 当 天 招 标 代 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
3.1.4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9日 9:00 至 2024年 1月 15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 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 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 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 场主体登录系统后, 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 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4008503300。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 ,应在文件 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 】菜单”上传;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 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 电子签 章有关事项通知 》 公 告链接: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tzgg/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 c48-a7e2-5749d1cd559c.html,所有投标单位需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否则投标无效。
(3)若开标后投标单位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加密文件进行解密,则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 月 31 日 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香河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博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廊坊市香河县淑阳大街18号 地 址: 香河县五一路西侧五一商贸楼2号楼109号门市
邮 编: 065400 邮 编: 065400
联 系 人: 田卫国 联 系 人: 李德冰
电 话: 0316-8311358 电 话: 0316-518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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