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展架桥头至巫亮村公益性公墓道路工程EPC(设计+施工)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1-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贵州省
中标单位 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交通勘察设计院贵州省智恒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 2024-01-08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 行业分类 公路,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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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E5226292023000630001001剑河县展架桥头至巫亮村公益性公墓道路工程EPC(设计+施工)已于 2024年01月05日13时20分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兆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州交通勘察设计院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 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报价(元): 0.03
  报价说明: 设计部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取费后下浮25.4%;施工部分:按公路工程施工定额测定与编制规范JTG/T3811-2020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进行取费基础上下浮3%,最终以审计结算的建安费为准。
  投标工期: 180
  工期说明: 180
  质量: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 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17);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2010]65 号)。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冉庚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1151789018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天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智恒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0.03
  报价说明: 设计部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取费后下浮26%;施工部分:按公路工程施工定额测定与编制规范JTG/T3811-2020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进行取费基础上下浮3%,最终以审计结算的建安费为准。
  投标工期: 180
  工期说明: 180
  质量: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 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17);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2010]65 号)。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曾松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川2512009201022099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湖北华中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 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0.03
  报价说明: 设计部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取费后下浮25.58%;施工部分:按公路工程施工定额测定与编制规范JTG/T3811-2020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进行取费基础上下浮3%,最终以审计结算的建安费为准。
  投标工期: 180
  工期说明: 180
  质量: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 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17);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2010]65 号)。
  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胡进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08201007311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01月09日2024年01月11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剑河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685115090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辰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5285296363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剑河县0855-5229926)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