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叶城县台斯水库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批复[2023]1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吴勇,招标人为叶城县台斯水库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
2.项目规模:新疆叶城县台斯水库工程可研阶段估算总投资为88665万元,工程主要由挡水坝、表孔溢洪道、泄洪冲砂洞等组成。大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坝,工程等别为Ⅲ等,规模为中型。水库总库容1974.9万立方米,最高坝高63米,工程总工期36个月。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1270001001 |
新疆叶城县台斯水库工程输变电工程 |
60 |
700.0 |
(1)新疆叶城县台斯水库工程10kV输电线路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及。
(2)新疆叶城县台斯水库工程10kV箱式开关站、箱式变电站的土建施工、电气设备材料采购、电气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且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
3.投标其他条件:(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建设施工业绩,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3)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网站上被列入失信惩戒、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检索的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及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情况。4)限制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标投标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24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新疆日报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叶城县台斯水库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 | 喀什地区水利局 |
联 系 人: | 曹星远 | 联 系 人: | 和家强 | 联系人: | 王鹏飞 |
电 话: | 15276101828 | 电 话: | 18518358629 | 电 话: | 0998-2530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