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芯实验室两湖新建场地(南片)项目施工项目

发布时间: 2023-12-2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绍兴市绍芯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发布时间 2023-12-29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23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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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慧琳 15088536902
正文内容

绍芯实验室两湖新建场地(南片)项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绍芯实验室两湖新建场地(南片)项目已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303-330652-04-01-58344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绍兴市绍芯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绍兴市绍芯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7790.33 万元,工程概算92225.5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7367.9615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73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631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01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6184平方米。3幢单体建筑(S1#楼,S2#楼,配套用房)及配套场外工程组成。本项目为PC装配式建筑,其装配率≥60%。

建设地点:绍兴袍江两湖区域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场外等工程。主要土建【含桩基、基坑围护、地下室、主体、幕墙、装修、配套用房、标志标线等】;安装【含电梯、给排水系统、热水系统、强电系统、消防通风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抗震支架、雨水回收系统等】;场外【景观、排水、绿化、道路、消防水管、照明及浇灌水、场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工程,但不包括泛光照明、智能化、标识标牌、厨房设备等。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47367.9615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74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 2019  1  1 日以来完成 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PC装配式公共建筑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 业绩工程总承包若采用联合体的,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

业绩证明资料: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上述业绩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装配式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图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施工单位能够体现装配式的相关竣工图纸,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

2)项目业绩的时间和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内容为准。

3)公共建筑的定义为: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包含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等。如提供的是类似于XX产业园、XX城、XX广场项目,另须提供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类用地)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用地)或新型产业用地(M0)等用地证明材料。

4)装配式建筑定义: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具体参照省、直辖市住建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例如:DB33/T1165-2019)的定义为准,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

3.4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统筹策划、协调、建设管理和工程施工等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职工⑤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5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的投标人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须提供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为电子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失信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登记信息。

4.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潜在投标人自行注册登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1   23  9  30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绍兴市绍芯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    址:  绍兴市越城区五泄路90号

联系人:                柯工                  联系人:     黄慧琳                

 话:            0575-88652394               话:    15088536902            

 箱:            /                        箱:   29028424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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