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有载体品质提升二期-高新区科创示范一期七号楼(院士工作站)品质提升工程已由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3〕5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 |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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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12-30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29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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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国有载体品质提升二期-高新区科创示范一期七号楼(院士工作站)品质提升工程已由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3〕5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金凤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高新区科创示范项目一期(南区)7号楼地上五至七层,总建筑面积约5621㎡。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改造升级、给排水、电气工程、综合布线、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施工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改造升级、给排水、电气工程、综合布线、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成员提供,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
招标人: | 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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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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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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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8186034 | 联系电话: | 15213356359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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