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山都市服务区路网建设工程(之七)市政设施配电工程

发布时间: 2023-12-2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 2023-12-29 00:00:00 项目编号 YXGC-202312-835-CLL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1-24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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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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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先生 0431-81331206
鞠女士,刘先生 0431-80549177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YXGC-202312-835-CL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花山都市服务区路网建设工程(之七)市政设施配电工程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审批【2019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莲花山都市服务区路网建设工程(之七)市政设施配电工程

2.2 招标编号: YXGC-202312-835-CLL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的全部施工;

2.4 工程规模:为开一街(东吉林大路-雾二路)、雾一路(雾开河大街丙一街)、雾二路(开一街-雾开河大街)、雾三路 (开七街-雾开河大街)、地块一[雾一路(区界-雾开河大街)、丙一路(开七街-雾开河大街)、丙二路(开七街雾开河大街)、雾六路 (开九街-雾开河大街)、开九街(雾一路-东吉林大路)、开十街(雾一路-东吉林大路)]路灯及交通设施配电。新建一台环网柜,三台200KVA箱变,铺设2公里电缆

2.5 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6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最终以实际签订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招标控制价:260.9257元。其中含税暂列金22.89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无在建承诺书。)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本单位至2023年11月底连续六个月的(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当月,新入职不足六个月的职工提供入职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当月)《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个人参保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6业绩要求:投标近三年(20201月1日至)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7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12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人员1人,劳资员(劳务员)1人【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在职证明书,以上人员需具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有效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01028时30分至20240108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124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3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开标地点:长春莲花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莲花山雾九路莲花雅居小区正门西侧57#楼2号门市)。本项目执行公开开标视频会议模式,各投标单位参加视频会议开标即可,无需至开标现场(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

5.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中暂不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

联系人:田先生

 话:0431-813312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亿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写字楼1502室

联系人:鞠女士、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1-80549177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夏工-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502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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