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古塘水厂扩建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3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地区 广东省肇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2-30 00:00:00 项目编号 2208-441284-04-01-32536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19 开标时间 2024-01-19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2收起
陆盛 0758-3646262
王子安,孔繁钊 020-37860616
正文内容

肇庆高新区古塘水厂扩建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招标公

招标编号:0724-2320S2045196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庆高新区古塘水厂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肇庆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备案(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441284-04-01-32536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古塘水厂扩建项目建设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

2.2项目建设地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部片区

2.3项目建设规模:

1)厂区工程:扩建规模为处理量6万吨/日水厂。①新建单体:叠池、V型滤池、污泥脱水车间、变配电间及反冲洗泵房、加药间、排水排泥调节池、污泥浓缩池、平衡池、雨水泵井、新建10kV备用电源等;②改造设备设施:供水泵房改造、一村取水泵房改造、办公楼改造、调度中心改造、升级厂区景观绿化、自控系统及修复施工过程损坏部分等;

2)厂外管网工程:新建DN400-DN1200管网约16.6公里。新增一条DN800出水管沿动力大道、亚铝大街、大旺大道敷设,接入现状供水主管网;沿龙湖大道、大旺大道北段新建DN400配水支管;时代大街西段新建DN600配水支管,与时代大街东侧的DN800管、大旺大道的DN800管连通;古塘北路新建DN500管与白沙街DN600管连接;新建一村取水口至古塘水厂DN1200/DN800原水管、新建麒麟二街DN400原水管与北江大道DN800原水管连接。

2.4招标范围:肇庆高新区古塘水厂扩建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施工图会审、进度款和变更审核、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缺陷责任期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2.5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结算终审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2.6最高投标限价:186.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3000:00202411823:59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文及招标文件中的“交易平台”均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址为:https://www.gdgczb.com)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于202411823:59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20-22360006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19930分。

5.1.2开标时间:2024119930分。

5.1.3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7楼。

5.1.4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查询,并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2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1个)和纸质投标文件(一式4份)递交时间为2024119900分至930,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5.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代表可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注:投标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www.gdgczb.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gdycy.com)等媒体上发布。

7. 招标文件的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58-3646262

地址: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53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肇庆高新区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高新区大旺大道53

邮编:526238

联系人:陆盛

电话:0758-3646262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7

邮编:510080

联系人:王子安、孔繁钊

电话:020-3786061637860762

电邮:wza@ebidding.com

 

招标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名投诉电话:020-37283180

 

9.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2:投标人声明

20231230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项目

资质要求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具备第1点资质方能承接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注:须提供拟投入人员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序号

岗位

岗位证书要求

数量

服务期

1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

全过程

2

监理员

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监理员培训证书

4

全过程

监理机构人员(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其他监理人员)中标后不得变更,确须变更的,应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第九条的七项变更条件,且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总监理工程师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规定,投标时本工程监理机构最少配置人数为8人。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施工全过程驻场工作。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必须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本工程现场施工旁站最少监理人员参照下表配套。

施工准备阶段(人)

施工阶段(人)

基础

阶段

主体

阶段

高峰

阶段

收尾

阶段

3

--

8

--

5

 

注:须提供拟投入人员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统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

4)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规定,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的查询路径为https://skypt.gdcic.net/-数据开放平台-诚信信息-企业黑名单和人员黑名单

5)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

7)投标人未被列入“粤海水务供应商黑名单”并处于限制期内。

8)香港企业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备案管理平台)成功办理企业和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备案(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注:

1. 上述资料(1~6)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5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声明》要求的格式和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附件2: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本投标人声明中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