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养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前期服务

发布时间: 2023-12-2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区 黑龙江省大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2-29 00:00:00 项目编号 FJ0000G231229001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22 开标时间 2024-01-22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2收起
韩锋玉 15146341457
于萍 0451-89576555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养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前期服务

项目编号:FJ0000G2312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养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前期服务已由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庆发改发{2023}11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及地方筹措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养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前期服务

2.2建设地点:大庆市

2.3建设规模:建设集医养、康养、实训、实践、体检、医疗服务于一体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总占地 1.5 公顷,总建筑面积 24000 平方米,地上五层,建设水、暖、电等相关配套设施。

2.4服务期限:60天(以实际发生为准)总服务期暂定为自签订合同至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工程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和清单编制服务内容。

(1)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

(2)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设计内容;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所包含的设计工作内容;

(3)工程造价: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85.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以上资质(含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近三个月内(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工程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近三个月内(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专业负责人;(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工程造价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内(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单位出具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为准,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不得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单位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1230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0823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购买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2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线上开标。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其他

9.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工程量清单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要求进行投标。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4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5根据黑建造价【2018】2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使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7 投标保证金

①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②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③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9.8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9.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10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11欢迎各相关企业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卡尔加里路11号

人:韩锋玉

   话:15146341457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嵩山路88号龙海世纪四楼

人:于萍

联系电话:0451-8957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