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至天龟线生态旅游路公路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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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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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福建正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3503020301200115001 |
中标金额 | 1671.0859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3-12-25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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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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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5日 |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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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检察院至天龟线生态旅游路公路工程(一期)(招标项目编号:E3503020301200115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检察院至天龟线生态旅游路公路工程(一期)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一、评标情况 | |||||||||||
检察院至天龟线生态旅游路公路工程(一期) |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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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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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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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1.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文山、林峰鑫、陈燕涵、朱振、林春光;2.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福建省固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拟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与安全员为同一人,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 |||||||||||
四、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九龙商务楼C栋22层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594-2590399 电子邮件:ctjt2021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隽(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小杨 电 话:18750036188 电子邮件:75126645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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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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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