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于城镇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 2023-12-2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海盐县于城镇卫生院 地区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
发布时间 2023-12-22 00:00:00 项目编号 A3304240590005177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1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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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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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飞飞 0573-86023810
王凯 0573-861800512023
正文内容

海盐县于城镇卫生院迁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517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于城镇卫生院迁建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206-330424-04-01-173399)批准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于城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于城镇三联路东、于顺路北侧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7亩,总建筑面积约19100平方米(一期(卫生院):11000平方米;二期(养老院):8100平方米)

2.3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

2.4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55日历天。

①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和优化;

②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最终优化并提供报批稿;

③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专项工程)

2.5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竣工图、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详见“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2 900分至2024112

900分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3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0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0室(海盐县海政路333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于城镇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编:314300                            编:314300

联系人:黄飞飞                          联系人:王凯

 话:0573-86023810                     话:0573-86180051

20231222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3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4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5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证书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