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南山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上虞大岙-象田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建工程(丰惠段)
招标单位 |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浙江绍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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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12-22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12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市政,民航/水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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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虞南山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上虞大岙-象田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建工程(丰惠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南山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上虞大岙-象田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建工程(丰惠段)已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虞发改设计[2023]4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 附录 1—附录 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上虞区丰惠镇西南部大岙村。
2.2 项目概况:按照四级公路标准新建农村公路。本路线基本为南北走向,起于丰惠镇大岙村,接 2016 年提升工程建设的双溪-大岙公路,终点位于丰惠镇与上浦镇交界处 K1+930,顺接上虞大岙-象田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建工程(上浦段),路线长 1.930 公里。工程预算造价约 1850 万元。
2.3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圆管涵224m、挡墙、坡面防护、排水、接线接坡等,配套建设沿线安保设施(防护栏、林区防火等)1.930km,配套拆迁房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 计划施工工期: 60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投标人须知附录3中规定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为 AA 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参加 2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 1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 年 12 月 28 日16:00 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xgk.shangyu.gov.cn/col/col1228984905)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绍兴市上虞区 招标代理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五洲大厦6楼
联 系 人: 钱女士 联 系 人:车女士
联系电话: 13858537725 联系电话:18258022750、0575-82133052
2023年 12 月 22 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 |
施工标 | 投标人应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要求: / 。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 段 | 财 务 要 求 |
施工标 | 承诺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80 万元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
注: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 |
施工标 | 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 1200万元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非大中修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项规定。
2、资质最低条件仅要求单项资质且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应根据联合体分工各自满足业绩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 段 | |
施工标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及 1.4.4 项情形。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1 | 1、自2018年7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应同时包含路基、路面,非大中修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 EPC 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3年8月-2023年11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1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3年8月-2023年11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1 | 1、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2、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3年8月-2023年11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④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