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张家湾片区安置小区供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HBTF-202312QG-01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地区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
发布时间 2023-12-21 00:00:00 项目编号 HBTF-202312QG-011001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11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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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民传 0713-6153639
吴聪 13476750401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团风县张家湾片区安置小区供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HBTF-202312QG-01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TF-202312QG-0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团风县张家湾片区安置小区供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团发改审批【202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团风县团风镇
建设规模:张家湾片区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292806㎡,其中:①新建住宅面积220439㎡(1952户住宅);②商铺面积16072㎡(146间);③地下室面积52247㎡(1424个车位);一部分为张家湾片区安置小区(专变)用电工程,一部分为张家湾片区安置小区(居民公变)用电工程;专变:拟建张家湾片区安置小区10KV线路接入,从开闭所的高压接入点至专变配电房低压柜出线口;居民公变:从高压杆接入点至所有公变用户电表(一户一表和一商铺一表,含表后空开)即高低压设计、采购、施工至一户一表及用户相关供电设备。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供配电工程设计、审图、供电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直至交付业主用电使用为止的所有工程及相关服务内容。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18
合同估算价:38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类资质,联合体投标人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须分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类资质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1)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4、主要人员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符合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要求,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能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单位提供):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③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合格证书(详见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第 3.1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并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所需其他资料”中提交,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问题,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21〕11号)、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厅头〔2022〕2171号)执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网址: http://www.hbbidcloud.cn/hubei/tzgg/20230808/1c520073-bcaf-4e3f-97c7-2773668e3cdb.html。 6.2 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通过单位信息-修改信息-电子件管理,依次点击获取营业执照证件、获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可直接调用上述证照。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网址: http://www.hbbidcloud.cn/hubei/tzgg/20230830/cde83290-6569-4ce8-bcd8-f0c3bf87cd7f.html 6.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团政规【2022】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团风县景升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团风县资本大厦十楼
地址:
团风县建筑大厦十三楼
邮编:
4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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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000
联系人:
陈民传
联系人:
吴聪
电话:
0713-6153639
电话:
134767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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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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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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