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x315线蓬壶镇仙岭至汤城段“白改黑”工程补遗书(第二号)

发布时间: 2023-12-1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永春县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
发布时间 2023-12-19 00:00:00 项目编号 永交招字[2023]005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1-02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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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永春县x315线蓬壶镇仙岭至汤城段“白改黑”工程

补遗书(第二号)

各投标人:

永春县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永春县x315线蓬壶镇仙岭至汤城段“白改黑”工程(招标标号:永交招字[2023]005号),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书如下:

一、针对本项目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说明调整为如下:

1、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700章总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0.25%;第三方责任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0.3%,投保金额为100万元。

上述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在报价金额内按实结算。

2、针对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说明调整为:工伤保险费按照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700章总额的0.15%向工程项目所地的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

3、针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费说明调整为:公路部分按不低于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100章至7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总额合计的1.5%计算安全生产费用,以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

注:若上述说明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不一致的,以上述说明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二节“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增加内容如下: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30

17.3.3

工程款支付: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照当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85%支付进度款,直至工程完成交()工后,发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不含设计变更、签证等原因增加部分);工程完成结算移交档案及相关工程移交管养后,发包人支付经审核的结算金额总价97%的工程款,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至:2024年01月02日09时30分00秒。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遗书内容若与招标文件

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

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人:永春县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津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