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西关路幼儿园项目-主体部分施工总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 2023-12-1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江苏苏海置业有限公司 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9 00:00:00 项目编号 3207212202280002001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11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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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硕 18121639177
朱国锐 15251212583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江苏苏海置业有限公司 赣榆区西关路幼儿园项目已经由赣行审备〔2022〕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赣榆区西关路幼儿园项目-主体部分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赣榆区西关路幼儿园

2.2 标段名称:赣榆区西关路幼儿园项目-主体部分施工总承包项目;

2.3 标段编号:3207212202280002001001

2.4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青口河北侧、西关路西侧

2.5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青口河北侧、西关路西侧,用地面积约802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5549平方米,建设5轨 15班,可容纳约450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幼儿生活用房、业务用房、厨房餐厅等配套附属工程。

2.6 工期:17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赣榆区西关路幼儿园新建业务用房主体工程施工,包括幼儿生活用房、业务用房、厨房餐厅等主体土建、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外立面装饰装修及部分公共区域安全防护、装饰装修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415.44635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类似业绩要求:2020 年1月1日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新建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类似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不包含公寓楼、酒店式公寓。

注:

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21]338 号、苏建招函〔2017〕3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 号执行。对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由投标人为其缴纳2023年06月-2023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12  19 日至 2023 12 2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01  11 1000(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4年01月11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和社保缴纳证明(时间至少为2023年 06 —2023年 11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类似业绩要求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9.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0.相关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注:1、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 1-5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6-10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抽签随机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包含G1、G2去除的数量),,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 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7.3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 合成法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下同),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 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2、B 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C 值)的评标价作为 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3、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B 值,均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6%、7%、8%、9%、10%、11%、12%

注:

1)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专业工程含的规费税金为  67309.68 元。

8.其他注意事项:暂估价及所包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0 投标人”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4.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051885861319、4009980000

朱家旺

张海南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 18005133017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苏海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硕

话:18121639177

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9号商务大厦15楼

联系人:朱国锐              

话: 1525121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