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4穿东淀蓄滞洪区段路改桥工程第1-2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地区 | 天津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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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12-14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0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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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104穿东淀蓄滞洪区段路改桥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G104穿东淀蓄滞洪区段路改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3〕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西青区,起于现状中亭河大桥北侧桥头,终点至子牙河大桥南侧桥头,改造段全长约2.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进行建设。同步实施全线桥梁排水、交通安全设施、智慧公路建设等工程。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勘察周期。
2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设计周期。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
1标段:包括工程勘察(初勘)报告编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2标段: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概算编制报批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具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具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1标段: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2标段: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04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
邮 编: |
300170 |
邮 编: |
300171 |
联 系 人: |
潘大民、杨世强 |
联 系 人: |
郝文杰、吕玥 、张勇 |
电 话: |
022-24139150、022-24138975 |
电 话: |
022-84186009、16622352901 |
传 真: |
022-24139150、022-24156728 |
传 真: |
022-84186009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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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gc@tjbd666.com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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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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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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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441150100100274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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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