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关闭煤矿碰头岩涌水点矿井废水治理工程
招标单位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务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万盛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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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12-12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1-04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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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南桐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能力为28800m3/d的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工艺:取水收集+调节池+中和曝气池+矿井水高效处理一体化设备+清水池。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927.83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建筑、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为2125万元以上的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R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承担本项目施工和设备、仪器采购(安装)工程任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承担设备、仪器采购(安装)工程的投标单位为1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大于1家,则联合体中所有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资质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5)除了联合体协议书、招标文件中特别明确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名、盖章的资料外,其他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章。
招标人: |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务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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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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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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