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南川河沿线环境提升及河道治理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南川区
发布时间 2023-12-14 00:00:00 项目编号 20231115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16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市政,房建
相关产品 飘、装、旱、座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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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小强 13834883118
张鸿磊,李蓉蓉,景丹丹,薛蓉,杨艺楠 13509770188
正文内容

蒲县南川河沿线环境提升及河道治理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3111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蒲县南川河沿线环境提升及河道治理项目已由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蒲审管复{2023}121号、蒲审管复{2023}1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专项债券及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蒲县南川河沿线环境提升及河道治理项目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蒲县县城南边的南川河沿线,南起武装部南侧,北至临大路,全长2.7km。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景观工程

1、铺装工程:新建步道37625平方米,停车位铺装675平方米,台阶2656平米。

2、建筑工程:管理中心240平方米。

3、景观小品:水上栈桥350平方米,亲水平台350平方米,木平台1200平方米;飘带桥367平方米,飞虹桥180平方米,景观廊架24座,景墙165米,主题雕塑2组,雕塑10组,装置小品5组,旱1套,音乐喷泉1组,护栏4475米,座椅36组,毛石挡墙 650米。

4、绿化工程:132226平方米。

5、照明工程:夜景亮化110000平方米。

6、其他工程:标识牌18套,营性游乐设施11组,堰坝改造5组,景观垃圾桶80个等。

7、 给排水:给水管道5789米;排水管道3922米。

(二)河道治理工程

1、堤防工程:河底钢筋混凝土硬化42600平方米,挡墙护堤2970米,改建道路375平方米。

2、清淤工程:清淤48402立方米。

3、拦砂坝工程:拦砂坝1座。

4、清淤便道工程:施工临时道路长2578米,宽6米,1778 平方米清淤便道。

5、堰坝工程:6#鱼鳞坝工、7#S型叠水坝、8#汀步叠水坝、9#楔形坝各1座。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6计划工期:17个月(510日历天)

2.7计划总投资:15134.63万元

2.8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及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1.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类专业高级职称,其他各专业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1.5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副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4.6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大于2家。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14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023时59分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357-2128966 400-0351-858  400-653-0200    400-666-3999   400-0351-946

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或递交。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2、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08时00分

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4 年1月16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蒲县发展和改革局。

人:相阳红   

   址:蒲县政府大楼401室

联系电话:0357-5328007


8、 联系方式

人: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址:蒲县东关(原运销公司院内)       

人:任小强         

   话:1383488311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汇鑫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平阳国际A座4层408室

    人:张鸿磊、李蓉蓉、景丹丹、薛蓉、杨艺楠

      话:1350977018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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