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停车场工区砂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中铁城建集团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停车场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区 四川省资阳市简阳市
发布时间 2023-12-14 00:00:00 项目编号 CRUCG-ZBLJTCCTJ-SS-2023-12
投标截止时间 2023-12-2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相关产品 砂石采购项目、碎石、砂子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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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学林 17788978376
正文内容

中铁城建集团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停车场工区砂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ZBLJTCCTJ-SS-2023-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停车场工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停车场工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的 砂石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中铁城建集团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停车场工区,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点为成都市简阳市石板凳镇官堰村。     

3.2 招标内容:砂石采购项目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214  2023 年1219,每日  9:00-10:00  至  15:00-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简阳市石板凳镇官堰村,中铁城建集团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停车场工区项目经理部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23年12221000分2023年12221000分

7.2 递交地点:中铁城建集团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停车场工区项目经理部

7.3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221000分

   请将加盖公章的资质文件(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报价表扫描件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重命名为:成都地铁18号线项目-包件号-供应商简称.压缩包同时递交邮箱:894457071@qq.com,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网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网(https://purportal.crccep.com/) 公开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停车场工区项目经理部

 址:简阳市石板凳镇官堰村 

联系人:贾学林

 话:17788978376 

 2023 1222

附表1

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用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1

碎石

/

67200

中铁城建集团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停车场工区项目经理部

成都市高新东区官堰村

满足设计、招标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要求

2

砂子

/

68500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 50万人民币。

2.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四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4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5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6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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