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23-12-1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发布时间 2023-12-13 17:11:06 项目编号 F1500001304j2318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1-04 开标时间 2024-01-04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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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飞 0471-6986456
辛维平 0471-3289285
正文内容

审判办公综合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1500001304j23184

一、招标条件

审判办公综合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审判办公综合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2.3 计划投资:1233.42万元。

2.4 招标内容:审判办公综合楼占地155亩,总建筑面积36295㎡,主体共10层,负一层为设备用房和车库,建筑总高46.22米,长126米,宽46米。本次招标系对审判办公综合楼涉及的消防系统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5月10日,共121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分别为:“审判办公综合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标段”、“审判办公综合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标段:

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6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7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1.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6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7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于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23:59时。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4.3 技术咨询:各投标人在使用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8:30-17:30)致电咨询。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04日09时30分。

5.2 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4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注: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确认报价、异议澄清等互动交流环节。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3号

联系人:张鹏飞

  话:0471-698645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3号楼)12楼  

联系人:辛维平

  话:0471-3289285


                                                                                                                                                                            2023年12月12日